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咸安委办发〔2019〕41号
各新城安委办,新区各有关部门,西咸集团(园办):
2019年4月12日上午9时57分许,位于西咸新区沣泾大道以西,能源三路与金融一路交汇处的能源办丝绸之路贸易产业中心在建项目发生火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岳华峰书记先后两次作出批示,指出近期发现了一些安全生产事故及苗头,值得重视,要求接受教训,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坚决整改,要求新区应急管理局及其他单位抓好整改及督查。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确保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新区安委办决定对新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全面细致的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进一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和整治一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督促新区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促进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新区追赶超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督查时间
此次督查检查从即日起至6月20日结束。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安全隐患检查排查。新区各级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要对建设施工项目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要依法责令停止建设。
新区安委办督查组将对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安排部署和执法检查情况,并抽查部分建设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将本通知传达到各新城规划建设部门和每一个施工项目,并督促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督查结束后新区安委办将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三、督查分工
新区安委办成立两个督查组,对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现场进行督查检查。
第一督查组:由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飞担任组长,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新区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督查沣东新城、沣西新城、能源金贸区及轨道建设项目,并抽查2个施工项目;
第二组:由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郭鹏担任组长,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新区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督查空港新城、秦汉新城、泾河新城,并抽查2个施工项目。
四、督查内容
(一)对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能源办督查检查内容
1.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集中交办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19〕9号)、《关于印发西咸新区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19〕11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及安排部署情况。
2.是否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3.本行业隐患排查、执法检查情况。是否扎实开展本行业隐患排查、执法检查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是否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形成闭环管理。
(二)建设项目督查检查内容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8.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地质风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方案、安全风险评估、超前地质预报、瓦斯隧道通风及检测、隧道支护及安全步距、高风险工点实时监测及预警、逃生通道设置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把自查自纠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成立检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扎实开展执法整治。各级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扎实开展执法整治,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和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进行处理,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开展督查检查。各督查组要认真履行督查职能,对安排部署不及时、隐患排查整治不细致、违法行为查处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由此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