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新城应急管理局(安监局):
现将新区201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日
西咸新区201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市及新区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安排,以加强基础管理为抓手,以强化生产过程控制为重点,着力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库和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的安全管理,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全面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开展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继续做好精细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一)推动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一是积极配合新区改创局加快推进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程。二是做好危险化学品“一图一表”系统填报工作,督促其他危险化学品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完善数据,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精准监管。三是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收官工作,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17〕61号)所提出的32项任务,逐项进行梳理汇总,查漏补缺,督促各项工作全部完成。
(二)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一是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安全整治。严格危化品装卸环节安全管理和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严肃查处未建立危化品装运管理台账、未对危险化学品承运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进行现场核查、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监测报警设施不健全、成品油装卸区未实施上装改下装等违规行为,全面提升装卸环节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控制安全整治。开展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要装置、关键部位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及时发现装置、工艺过程中的危险及其原因,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推动化工安全仪表系统(sis系统)管理,所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企业要全面建成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对已建成的现有仪表系统进行评估,未达到安全仪表系统管理要求的,要积极开展改造提升工作,真正全面提升重大风险管控能力。三是开展精细化工(小化工)安全整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化工企业全面会诊,对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生产条件有提升空间、企业又有发展提升意愿的企业,指导改造提升一批;市场前景差、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风险较大、企业又没有改造提升意愿的企业,依法淘汰关闭一批;对非法生产、经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打击取缔一批。四是继续落实重大危险源、长输管道高后果区管控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责任,实施重大危险源源长制,严查重大危险源管控责任和措施落实不认真不到位。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及时辨识新高后果区,更新完善高后果区台账,明确高后果区风险管控责任,加快构建企地联合管控机制,防范风险外溢造成重大社会风险。五是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取缔各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污染环境、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落后工艺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的小化工、小窝点。严查第三方违规外委承包、层层转包,外委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等行为。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六是开展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动火作业、受限空间、高空作业等特殊作业及第三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积极推进特殊作业视频化监控和连续检测技术;鼓励企业开展岗位技能“一述两清”安全培训,树立示范单位,带动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逐步向规范化、实效化迈进。
(三)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大排查大整治。按照应急部和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关于危化品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安排,继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是对氯乙烯等易燃易爆有毒气体风险排查治理、罐区等储存场所管理、动火等特殊作业管控、安全设计诊断、自动化改造、精细化工安全、装卸车安全、化工企业下水管网安全和周边安全、反“三违”等化工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并消除隐患。
(四)持续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和考核,突出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这一关键,深入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2019年6月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承诺公示牌。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清零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五)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规范化管理。开展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规范化管理建设工作,通过业务培训和检查,提高企业的自觉性主动性,强化生产经营流向管控,落实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主体责任。
(六)实施分类分级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探索危化品安全监管新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单位对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七)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专家服务指导工作。注重实效,配合省应急厅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二级以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重点县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推动重点县加快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一是深入开展经营批发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超范围、超规格、超标准经营烟花爆竹的问题。二是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重点村镇、企业、人员跟踪管控机制;联合相关部门,研究部署并督促落实强化“打非”工作措施,完善协作联动配合机制,提高工作合力与实效。
(二)禁止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和重点时段监管。一是严格执行新区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政策,不再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二是开展重点时段专项督查检查。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分别在重点时段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工作。
(三)深入推动烟花爆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是扎实推行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推进,不断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预防事故能力。二是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争创三级标准化示范企业活动。三是强化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分析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现状,全面梳理存在问题与薄弱环节,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途径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