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西咸安委办发〔2019〕20号

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各有关部门,西咸集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全国“两会”召开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新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方式,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各级各部门要在两会前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充分认清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入研究分析全国“两会”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针对客货运输仍处高峰、春节后企业陆续复产等因素,以及低温、雨雪、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部署后的落实到位,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新区各级各部门要在全国两会期间做好对本区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评估工作,指导企业搞好自查,并建立问题台账。同时,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对生产生活易产生重大影响的油气输送、城市燃气、电力、消防等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动态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守。

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新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工艺管理和日常巡检,避免非计划停车和大幅度调整生产负荷,对特殊作业实行升级管理,作业前相关负责人必须到场确认。要强化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强化现场管理和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防脚手架垮塌、高空坠落、构筑物倒塌等伤亡事故。

四、严格各类企业复产复工检查验收,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春节过后,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建设单位陆续开工,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对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高危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严防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继续停产停工的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停产停工企业复产复工前都要制定严密的复产复工方案,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后才能复产复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自行停产停工的,安全检查和验收报告经本企业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复产复工。凡在复产验收工作中违反规定,把关不严、擅自降低标准、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避免因为员工变动造成生产过程中“三违”现象发生。同时,由于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在春节期间均处于停置静止状态,复工前要对现场各类机械、机具进行严格检查,要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转工作,经机械设备管理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强化应急值守,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新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楼宇电视、户外视频、手机短信等广泛进行安全提示,提高广大群众和企业职工应急避险意识以及自救互救技能。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执行“两会”期间事故专报制度,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各级管委会,同时抄报新区安委办,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对于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