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区本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新区本级社会组织:
为做好社会组织2018年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西咸新区社会组织2018年度检查事项须知》已登载在西咸新区官网。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指导、督促其按规定和要求填报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材料,于2019年3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检材料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局(直接登记社会组织请直接将年检材料报送我局)。
接受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对社会组织填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社会组织要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我局。
为加强年检的监管效果,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我局将按一定比例实地抽查社会组织年检材料所涉事项,并结合实地抽查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确定社会组织2018年度年检结论。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相关规定,对未在5月31日前报送年度报告的社会组织和对发现填报的年检材料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各新城人社民政局(民政局)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安排好辖区内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
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年度检查报告书.doc(样表下载)
3.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年度检查报告书.doc(样表下载)
4.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年度检查报告书.doc(样表下载)
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