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陕西咸安监发〔2019〕1号
各新城安监局:
为进一步落实1月13日省、新区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19〕7号)要求,为深刻汲取2018年西安市“1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及榆林神木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煤矿“1.12”重大煤矿事故教训,结合新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西咸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1日
西咸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19〕7号)要求,为深刻汲取2018年西安市“1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及榆林神木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煤矿“1.12”重大煤矿事故教训,从即日起至4月底,在新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强化法治观念,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突出的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推动新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惩治处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领域一批非法违法突出问题、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责任人、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和反面典型、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倒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坚决防范因非法违法和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确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不发生事故。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主要任务。认真检查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的安全条件、主体责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危化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重点查处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检查项目;重点查处无照、无证、超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已关闭取缔后的小化工、小窝点死灰复燃,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压力管道、容器、安全附件超期未检,特殊作业未执行作业许可,违法采购、违规充装危险化学品等行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要按照新区安监局下发各新城、街镇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记录本真实规范填写。
2.油气长输管道企业。重点查处破坏损害油气管道、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管道被占压等行为,油气管道新、改、扩建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油气管道建设不符合技术标准,与人口密集区、铁路、公路、市政管线等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3.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重点查处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产品流向信息管理制度不落实、违法违规储存、“六严禁”及将存储库房分包转包等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加快完成安全标准化的达标。
4.严查各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门店,按照新区管委会统一要求,坚决打击取缔私自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凡发现违法行为必须立案查处,重拳出击让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无处遁形。
坚持做到“六必查”:一是信访举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必查;二是媒体曝光的必查;三是发生安全事故的必查;四是存在重大隐患的必查;五是列入“双随机”抽查的必查;六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和习惯性违规违章突出问题的必查。
(二)责任分工。主要采取 “四不两直”突击执法、新城交叉执法、多部门联合、奖励举报等形式开展集中执法。新区安监局重点抓典型案例和执法督查,突出抓好列入“双随机”以及B级以上企业专项整治检查。各新城安监局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全面抓好辖区B级以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1月21日至2月4日)。新区安监局将新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专项行动纳入整体工作中,成立由李飞副局长任组长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查检查各新城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各新城安监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检查实施方案,做到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清晰、工作措施有力,安排部署到街镇、到企业,并于2月1日前将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新区安监局。
(二)执法检查阶段(2月5日至4月20日)。各新城安监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组织精干力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罚款的必须依法足额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4月上旬,新区安监局将对各新城安监局开展安全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联合督查检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各新城安监局要全面认真总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行动的经验,不断改进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能。要及时对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于4月23日前上报新区安监局。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治责任。各新城安监局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落实,把安全专项行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自觉用好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执法权,挺起腰杆抓执法、排除干扰严执法,切实树立自身权威。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新区安监局重点抓典型案件查处和执法监督,各新城安监局安监部门要落实执法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具体执法检查工作,做到一企一档,全覆盖检查。
(二)提升执法能力,严格规范执法。各新城安监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切实解决查不出问题、查出问题不执法、执法不处罚等突出问题。执法过程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健全执法档案。要避免多头执法,禁止滥用职权、越权执法、乱用行政强制措施等违法行为,努力打造公正法制、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
(三)加强执法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在专项行动中,各新城安监局要及时公开信访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新区安监局将对各新城安监局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检查。对存在该处罚的不处罚、以整改代替处罚等问题的各新城安监局要通报问责,并把开展集中专项行动情况作为对新城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
各新城安监局要将专项行动过程中遇到的情况、问题和执法行动信息及时进行汇总,每月3日前向新区安监局报送专项行动月总结,并于4月23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