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集中交办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集中交办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咸安委办发〔2019〕9号

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各有关部门、园办:

为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和集中交办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西安市和新区安委会关于安全隐患集中交办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新区实际,2019年,西咸新区将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集中交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集中交办工作。2019年,各新城和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责任,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集中交办工作。要对集中交办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复查部门,实施清单管理。新区安委办将持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安全隐患集中交办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逾期未整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及时完成2018年第四批集中交办安全隐患。市安委办集中交办新区的2018年第四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还有5项在整改之中(见附件),各新城、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加快整改进度,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不断跟进整改进度,及时完成隐患整治任务,及时上报销号报告。

三、按时报送2019年首批集中交办安全隐患清单。2019年,各新城和新区各有关部门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领导,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集中交办工作,于每2个月最后一个月12日前报送一次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尚未落实整改的隐患;通过明确责任人、整治时限、整治要求对隐患进行挂牌;隐患整治过程中,按照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的原则,逐条逐项进行登记,并严格落实复查验收;隐患整治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安全隐患集中交办整治复查验收销号报告报送新区安委办,新区安委办每月通报一次安全隐患集中交办整治完成情况。请各新城、新区各部门、园办于2019年2月12日前报送2019年首批集中交办安全隐患清单。

附件:西咸新区第四批集中交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汇总表.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