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办事处(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加大对待遇领取人员资格确认和监管力度,确保养老金发放公平公正,维护基金安全,现就开展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证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起至2021年5月31日。

二、认证对象

2021年1月31日前满60周岁以上(1961年1月31日前出生)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领取人员。

三、认证方式

(一)手机自助认证。

领取人或亲属协助下载“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在程序提示下完成待遇资格认证。

(二)上门认证。

对贫困、孤寡、行动不便、子女不在身边等特殊原因不能自助认证的人员,由街镇、村(社区)工作人员上门为其认证。

四、资格认证结果的应用和问题处理

资格认证通过的待遇人员可继续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资格认证工作中查出的死亡、失踪及服刑人员,街镇汇总后及时上报社保中心停发待遇,并追回多领养老金。对截止5月31日完成资格认证人员,从2021年6起暂停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待补办资格认证手续后,从完成认证次月起正常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并对暂停发放的月份予以补发对违规冒领和重复领取养老待遇且拒不退还的,我中心将采用多媒体进行曝光,并报送人社民政局加入社保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

五、工作要求

各街镇要积极宣传,认真做好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杜绝现场集中认证,杜绝弄虚作假、谎报瞒报,对资格认证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及时上报。

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1128

联系人:党盼、王翔联系电话:3313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