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西咸新区新区级挂牌督办治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办法》的通知

陕西咸安委办发〔2021〕29号


各新城安委会,新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园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我省、我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规定,新区安委办制定了《陕西省西咸新区新区级挂牌督办治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西咸新区新区级挂牌督办治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办法》.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