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应急发〔2021〕6号
各新城应急管理局,局各业务部:
现将《全区2021年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全区2021年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促进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决定在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主线,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努力实现新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公正、文明、规范,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十四运”成功举办、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各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和新区开展的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对新录用的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现有执法人员都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执证上岗。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大培训方案”加强本级执法人员培训,年内安排不少于2周时间的执法业务培训。新区应急管理局也将组织两期应急管理干部业务提升大讲堂专题培训活动,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和案卷评查标准学习,不断提升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执法水平。
各单位要统筹做好执法装备的配备,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等规定,为执法人员配备满足执法需要的装备。
(二)规范监督检查计划。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和分级分类要求,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管对象、检查内容和执法措施,并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执法效果。着重处理好按计划执法与分级分类执法的关系,避免重复性监督检查或监督检查缺位。对纳入本级执法的A、B类企业分别按照占比5%、30%进行检查,C、D类企业做到全覆盖执法检查;处理好重点检查与“双随机抽查”的关系,重点检查单位实行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不断扩大“双随机”抽查涵盖的行业领域及企业范围,减少或避免不分轻重主次的“全面检查”;处理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关系,需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重大调整的,按规定履行批准、备案程序。
(三)规范行政执法过程。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监总政法〔2016〕72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2019〕538号)和《安全监督执法手册(2020版)》为准则,做到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行政处罚告知、听证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的送达、决定的执行、备案、结案、归档一个环节都不少。全面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综合运用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全过程记录。
(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1 号),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过罚相当的原则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内,综合考量违法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和改正措施等因素,正确、适当地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选择适用权限。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重点做好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五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五)规范整改措施落实。各单位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不能一罚了之,要建立违法违规行为整改监督机制和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现检查处罚、挂牌督办、整改治理、验收销号全过程“闭环式”管理,紧盯问题抓落实。
(六)规范执法信息公开。各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的依据、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向当事人公开,依法对企业作出执法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各类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本单位官方网站(或本级管委会官网)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七)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各单位要按照《西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市政办发〔2020〕25号)制作整理案卷,做到主体、权限、程序合法,事实、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案卷优秀率应达到90%以上,杜绝不合格案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对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时间、质量要求、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确保归档文件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三、组织实施
本次活动由新区、新城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时间从本方案下发之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活动重点突出六个方面:一是突出高危行业领域。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中介机构和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的工矿商贸等行业。二是突出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区;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区、有限空间作业和各类大型商场。三是突出重点时段。主要包括“十四运”“十一”“五一”等重点时段。四是突出重点企业。主要包括近三年发生过安全生产亡人事故、一年内被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纳入联合惩戒名单、停产整顿、技改基建、关闭退出等企业单位和不守规矩、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媒体曝光、群众举报、近五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五是突出结合重点活动。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执法行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和“十四运”应急安全综合保障工程。
与此同时,各新城应急管理局还要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督促辖区内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城市燃气、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消防、农副产品加工、批发市场、景区、娱乐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旅游、农机、地铁建设及运营等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执法。根据监管需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中旬)。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并逐级部署落实到基层一线。
(二)全面开展阶段(3月下旬至11月底)。各单位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对照以上七个方面的重点规范内容,扎实开展工作,克服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纠正以检查代替处罚、以整改代替处罚等不良现象。确保通过活动的开展,使今年监督检查企业数量、立案率较去年有较大幅度上升。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新区每月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及时掌握活动进度和存在的问题。12月初,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各单位本年度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12月底,组织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深刻认识到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开展执法工作。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方法步骤、重点内容、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深入到重点企业开展工作,保证所有重点企业都监管到位。
(二)坚持从严执法。各单位要做到“三个严格”,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条文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执法的规范性;二是严格清单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实行清单制度,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和整改方案,提出工作措施以及治理销号办法,确保执法的有效性;三是严格依法查处。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自由裁量规则,依法足额处罚。依法应当停产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同级管委会予以关闭。
(三)发挥震慑作用。各单位做到“四个一律”,一是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二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三是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四是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克服首查不罚、先整后罚、不改再罚等错误做法,不姑息、不迁就,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发现一批处理一批,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
(四)杜绝监管缺失。各单位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扭住不放,要通过严格执法查处,查明产生此类问题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专题向本级管委会汇报,提出落实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杜绝无人管,不会管,监管缺失,放任自流的现象。
(五)强化文明执法。各级执法人员在监管执法过程中要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使用规范的执法用语,坚持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
(六)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的曝光力度,切实起到“曝光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要注重宣传树立一批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七)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建立活动资料台账,安排专人(联系方式报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活动开展进度情况统一实行月报制度,每月3日前书面报送上一月度工作开展情况(扫描PDF格式报邮箱)。活动期间执法数据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填报要求,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填报和续报。
新区应急管理局每季度将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并在活动期间将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专项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新区应急管理局将通过警示提醒、约谈追责等方式进行问责,并将通报和检查的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