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安委办发〔2021〕45号
各新城安委会,新区有关部门:
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华诞,切实保障十四运期间新区加油站安全运营,进一步加强新区加油站有机废气排放排查治理工作,按照西安市6月19日十项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和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咸新区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咸党办发〔2021〕27号)要求,现就新区加油站安全生产和有机废气排放大排查大整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十项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区加油站安全管理,有效减少有机废气排放,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多部门协同,多层次联动,严格行政执法,紧盯问题整改落实,全力推动安全治理提升,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确保“十四运”精彩圆满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祥和的环境。
二、检查时间
2021年6月23日至6月25日
三、组织机构
此次加油站大排查大整治由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新区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局组织实施,成立新区加油站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飞
副组长:新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建平
新区自贸办副主任 冷艳熏
组 员:新区应急管理局行业监管部部长 薛 龙
新区生态环境局干部 王 锋
新区发展改革局干部 许迎飞
新区应急管理局干部 段永超
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协调组织新区加油站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导各新城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和部门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大排查大整治任务。
新区加油站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新区应急管理局行业监管部部长薛龙兼任。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新区加油站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收集整理相关排查治理信息,及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
(一)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此次任务的牵头组织和问题清单及任务台账收集汇总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对加油站安全现状进行评估,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加油站。
(二)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加油站密封点位挥发性有机气体泄漏进行检测,对三次油气回收设施安装使用和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加油站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环保手续不全、无环保设施及设施运行不正常、危险废物处置、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发改(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工作,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许可证或过期未审验的加油站(点)依法取缔关闭或责令停业整改,对未按期完成双层罐或防渗池任务的加油站,坚决暂扣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并责令停业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立即开展行动。开展加油站大排查大整治是贯彻落实西安市十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新城要充分认清开展加油站安全风险评估和有机废气排放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敏锐性,立即行动,严格按照6月19日西安市十项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开展排查治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认真组织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全覆盖。各新城要统一协调指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加油站安全评估和有机废气排放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各新城要组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商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按照职责分工,通力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加油站有机废气排放排查治理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治理,做到本辖区加油站点全覆盖、不留死角,全面排查治理,形成工作台账。新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局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重点新城和企业开展暗查暗访。
(三)严格行政执法,狠抓问题整改。各新城及相关部门要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查摆剖析,形成隐患问题清单台账,及时督促加油站进行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改,对无力整改的一律关停。请各新城自6月23日起每日下午16时前,将当日进展情况报送至新区安委办,6月25日前报送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附件:1.西咸新区加油站台账
2.加油站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台账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