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安委会发〔2021〕3号
各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持续深入开展全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防止重大及有影响的火灾发生,现将《西咸新区城中村、集体土地自建高层建筑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
西咸新区城中村、集体土地自建高层建筑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2021年6月25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远北街一武术馆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4人重伤、12人轻伤。6月30日,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博大尚居一小区高层住宅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7月1日,雁塔区长延堡街道朱雀云天小区、未央区汇林华城小区相继发生电动自行车充电炸裂、电动自行车棚着火事故。这几起事故都是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的,再次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敲响警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和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根据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指示,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全区开展城中村、集体土地自建高层建筑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城中村、集体土地自建高层建筑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底数、有效管控风险、彻底整治隐患,坚决遏制重大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十四运”精彩圆满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祥和的环境。
二、整治时间及要求
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对照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评估、建立台账、整改验收”3个步骤,同步开展行动。
三、整治内容
(一)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内容
1.重点整治各级消防安全职责是否到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是否对“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开展检查。
2.室外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电气线路和燃气管道铺设是否安全,“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3.是否存在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加芯材料彩钢板建筑的行为。
4.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或违规在建筑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是否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地、充电设施。
(二)集体土地自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内容
1.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等对集体土地自建高层建筑承担日常管理的组织或单位是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托村委会人员、保安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2.室外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电气线路和燃气管道铺设是否安全。
3.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梯、防火门等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内是否堆放杂物。
4.外墙保温材料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外墙外保温防护层是否破损开裂、脱落。
5.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值班人员是否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
6.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或违规在建筑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及充电行为,是否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地、充电设施。
(三)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内容
1.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2.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电动自行车无整车编码,车辆铭牌缺失或信息不全。
3.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违规安装非电动自行车车载充电器。
4.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四、职责分工
(一)各新城管委会职责:
1.各新城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化解矛盾问题,形成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对镇、街及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明确问责措施。结合实际制定“一场所一对策” 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摸清底数,建立清单,推动隐患整改。
2.将城中村、集体土地自建高层建筑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各镇、街道办要按照《西咸新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陕西咸办字〔2018〕15号)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按照“一场所一对策”工作要求,对本区域内每个城中村、集体土地自建高层建筑逐个排查,梳理消防安全问题,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特别是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要经常性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各行业部门职责
1.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总体牵头负责此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对涉及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做好灭火救援和火灾调查等工作。
2.新区公安局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对城中村内“九小场所”、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村(居)委会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
3.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新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4.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等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消防违法行为,促进市场秩序不断完善。
5.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督促指导广告管理部门加强对城中村、集体土地自建高层建筑利用城市公共空间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招牌的监督管理,防止并制止各类广告牌、招牌遮挡建筑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行为。
6.西咸电力公司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城中村和集体土地自建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7.其他行业部门结合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督促监管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区县、开发区开展本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认清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深入研判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提高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担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逐级压实在责任,全力做好排查整治工作。7月上旬,各单位要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对辖区内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停业整改。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全区城中村、集体土地自建高层建筑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现实作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及时沟通,推动开展部门联合检查、督查,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提升消防安全监管合力,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工作落实落地。各单位要建立检查台账、分类造册,7月30日前要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评估。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落实专人跟踪负责,实施挂牌督办。
(三)理清责任,督导保障。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成立调查组,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实施火灾事故责任倒查。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届时,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成立督导组,采取不打招呼、明察暗访等方式,督导各单位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各新城结合“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所确定的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每日信息报送工作,于每个工作日15时前将当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问题隐患清单(动态更新)报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李政益;联系电话:15091062596;邮箱:[email protected]),7月31日前报行动总结和总体情况统计表。由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汇总后报新区安委办。
解读链接:解读《西咸新区城中村、集体土地自建高层建筑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