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安委办发〔2022〕7号
各新城安委会,新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西咸集团,园办:
目前疫情整体进入扫尾阶段,各类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为扎实做好疫情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增强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消除各种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疫情后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复工复产企业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一是受“疫后综合症”影响,从业人员容易出现偏激、易怒、焦虑、恐惧等症状;二是长期停业休息,普遍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松散和行动迟缓等现象;三是新入职员工易出现教育培训不到位仓促上岗现象,极大增加事故机率;四是一些安全设施较长时间停用,安全可靠性降低,重新启动后容易出现故障,设备检维修作业频繁,安全风险急剧增加;五是部分企业为减少损失,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安全生产条件难以保障;六是加之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增多,事故易发多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疫情后复工复产企业面临的各类不安全因素,督促企业认真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通过教育培训使员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避免因安全教育培训
不到位、员工情绪不稳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操作技能缺乏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强化工作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疫情后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要结合疫情防控现状特点,有针对性做好复工复产阶段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一)加强对从业人员心理疏导。人是安全生产重要的不稳定因素。疫情期间,从业人员社会焦虑心理加剧、工作业绩下滑、个人收入下降等因素影响,复工后生理、心理状态异于平常。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时刻紧绷思想之弦,紧盯“疫后综合症”的影响,要积极预防和化解“疫后综合症”,通过领导引领带头、加强宣传教育、告知线上线下心理咨询服务等举措,及时开展心理干预,缓解心理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定。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规定,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方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从业人员制定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落实各项培训规定中的培训时长、内容、考核等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教育培训亲自谋划、亲自参与,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严禁教育培训不切实际和“走过场”;在企业复工复产阶段,要组织员工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内容,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要结合企业生产特点,用岗位事故案例教育职工从工伤事故中吸取教训,学会减少工伤事故的技术本领,保障自身的安全和健康。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以及未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加强新上岗或调岗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于新上岗或调岗人员,企业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施工现场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四)加强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以及“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劳动强度大、安全风险高,要加强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高危行业重新上岗的员工,
特别是现场操作工,要组织进行一次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安全操作基本要求以及复工装置安全要点等的再培训、再教育,做到人人过关。同时,要突出“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这个重点不放松,新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督导企业全面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切实把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继续教育关,确保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
切实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将企业疫情后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打非治违”力度,依法从严查处教育培训档案建立不全、未按大纲组织培训和复训、无证上岗、持假证或过期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罚,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倒逼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全区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