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咸新区2022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西咸减办发〔2022〕1号

各新城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新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园办:

现将《西咸新区2022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西咸新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西咸新区2022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2022年,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以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为统领,以实施西咸新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为抓手,加快推进灾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护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思想论述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对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深刻阐述了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改革创新发展的理念、原则和任务,彰显了尊重生命、情系民生的人民情怀,为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各部门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组织专题研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上来,落实到防范和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全方位、全过程,不断提升我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

2.认真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责任。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灾害预防、应急反应、紧急救援和灾后救助等多个环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一到党委政府工作整体大局中来谋划,坚持防灾减灾救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乡区域建设相结合、与各地重大战略相衔接。

3.完善军地协调联动作用。及时召开军地救援力量对接座谈会和交通保障联动机制座谈会,建立军队、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协同机制,完善部队与地方部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双重保障等制度和工作协作制度,促进驻西咸部队灾害应急救援作用发挥。

4.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属地管理体制,强化应急救灾主体责任,完善自然灾害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体系;健全完善各涉灾部门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报送、发布、响应、舆情应对机制;认真落实自然灾害统计、报送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流程;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和装备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储备物资种类和数量,各涉灾主要部门要积极配备查灾核灾设备、个人防护装备、应急通信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不断提高应急救灾装备保障水平;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基层应急信息员队伍建设。

三、全力攻坚自然灾害防治八项重点工程

5.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牵头作用,适时召开全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推进会,定期开展综合督查、进展通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西咸新区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各工程牵头单位和各新城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要在5月底前,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情况;《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情况;基层减灾能力建设情况;已完成和正在实施的重点工程减灾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意见等方面,完成自查自评工作。

6.强化督查检查工作。新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将组成督查检查工作组,采取调研、统计、通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全区重点工程实施方案落实和项目实施进展的督查检查,进一步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层层传导压力,重点解决抓而不实等形式主义问题,切实落实各级属地管理责任。

7.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扎实开展西咸新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完成清查阶段和普查阶段任务,全方位整理、调查各类灾害数据,适时开展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各新城、各任务单位调查数据集及相关图件于12月底前报新区普查办审核。

8.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以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为基础,对居民小区、大中小学校、医院、农村民居,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库大坝、危化品厂库、重要军事设施进行抗震鉴定、评估和加固。新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新区住建局)定期汇总工作进展,召开协调工作会议,推动落实协调工作会议议定事项。

9.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按照《西咸新区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的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统筹推进实施。

10.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移民搬迁工程。对照《陕西省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新区地质灾害有关项目。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资金效益等方面的全面检查和指导,做好新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储备库设立,全面加强新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11.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按照《西咸新区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的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统筹推进实施。

12.实施应急救援中心和队伍体系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新区相关部门依托行业现有应急救援力量,组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防汛抢险、危险化学品、电力保障、燃气安全、供水供暖、环境监测、通信保障、气象保障、医疗救助、社会维稳等专业应急队伍,形成“多部门、多专业、多类型、大应急”的防灾减灾救援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四、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3.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与陕西省和西安市应急预案体系的衔接,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西咸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编进度,进一步修编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新区专项应急预案,合理筹划安排好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演练,针对河流、水库、滑坡点等风险较高的区域,加大应急演练的频次,不断提升灾害应对处置能力。

五、未雨绸缪积极做好自然灾害应对

14.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汛前、节假期前后、年末等重要节点,针对本区域的重大活动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汇总分析自然灾害趋势预测信息,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研判,确定风险水平、风险类型和高风险区,强化灾害风险防范应对。

15.开展重大自然灾害快速综合研判。密切关注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及时组织有关监测部门汇总分析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加密会商,适时开展灾前预评估、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总结评估等,对自然灾害发生可能性及其影响范围、损失程度和后续风险等开展快速综合研判。

16.探索建立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标准与工作制度。结合自然灾害风险管理需求,依托西咸新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指导新城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7.健全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结合机构改革后新区有关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加强调研论证,修订《西咸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灾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强化灾情报告、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工作举措,提升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灾害救助指挥应对水平和协同配合能力,健全“新区减灾委统筹领导、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受灾新城具体组织实施”的应急救灾工作体系。

18.加强灾情管理工作。按照自然灾害灾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灾情信息报送制度,落实灾情统计报送要求,保证灾情信息链通畅,灾情信息上通下达,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发生。根据气候特点提前预警预报重大险情,科学合理指导群众避险避灾。

六、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保障体系

19.提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立足“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目标,在加强现有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补充采购救灾物资,增加物资储备数量,扩大物资储备种类。按照建设现代化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要求,进一步优化物资储备布局,加强实物储备、落实产能储备、完善社会储备、鼓励家庭储备。

20.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装备日常管理、维修保养和调拨使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应急物资日常采购储备、委托协议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紧急采购供应、临时征用补偿、倡导社会捐赠、统一管理调拨、快速调运投送等工作机制,优化物资采购、储存、调拨、使用、回收和报废闭环管理程序,不断健全新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逐步提升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确保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吃、穿、住、医等生活保障得到及时救助。

七、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1.及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工作。灾情发生后,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组织或指导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制定相关救助政策措施,确定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规模。

22.有序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各级党委政府是灾害恢复重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加强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资金项目,按照“四化”同步的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实施。要优先解决好损毁居民住房重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恢复等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

23.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认真落实灾害救助工作地方主体责任和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开展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所有款物发放全过程必须做到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账款相符,要加强督查和绩效评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全面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

24.扎实推进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继续以“巩固存量、提升质量、发展增量”为重点,按照“抓组织机构建设、抓制度预案完善、抓风险隐患排查、抓应急演练落实、抓宣传教育经常、抓减灾能力提升”工作思路,各新城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不少于1个。

25.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并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和提升应急避难场所,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位置和数量,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应急设施和标志标识,规范新区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为受灾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安置服务。

九、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26.健全灾情信息员队伍。组织、指导新城应急管理部门和镇街建立健全灾害风险信息报送队伍,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核实和管理。按照“新城组织、镇街为主、村级配合”原则做好人员选配工作,要求每个村(社区)至少1名信息员,灾害多发易发地、人口和经济密度高的地区可适量增配。

27.建立基础灾害风险普查队伍。以新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为契机,建立培养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基层力量,帮助基层做好灾害隐患排查和评估工作。

十、大力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

28.高质量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建立“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五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