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安委办发〔2022〕20号
各新城安委会,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西咸集团,园办,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近年来,村(居)民自建房(以下简称“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租住不断增多,该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为深刻汲取2021年西安市莲湖区“11·3”自建房商铺亡人火灾等事故教训,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全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2022〕32号)精神,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全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全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