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汛前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陕西咸汛旱办发〔2022〕7号

各新城防汛抗旱指挥部,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园办,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新区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全面消除度汛隐患,全力减轻洪涝灾害风险,按照市防指《关于开展2022年汛前安全大排查的通知》(市汛旱指〔2022〕5号)要求,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汛前安全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洪涝灾害安全风险和度汛隐患,进一步压实防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责任,提早准备今年防汛各项工作,实现风险隐患早识别、早发现、早整改、早消除的目标,确保把洪涝灾害风险化解在萌芽之时、隐患整改在成灾之前。

二、组织形式

洪涝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组织实施、部门指导把关”的原则,新区相关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区本行业排查整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指导,分行业领域汇总把关报新区防汛办。各新城(园办)、镇(街)、村组(社区)三级要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整改治理、责任清单台账,要突出河流、库坝、低洼易涝点、基础设施、地质灾害危险区、转移避险安置点等重点部位的排查整改治理,努力提高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整改治理、应对防范的精细化和精准化能力。

三、职责分工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自查是否按照新区防汛办《关于做好2022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陕西咸汛旱办发〔2022〕1号)、关于印发《西咸新区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陕西咸汛旱办发〔2022〕2号)、《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防汛各项工作的通知》(陕西咸汛旱办发〔2022〕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隐患排查工作。

新区住建局负责河道、水库等水工程洪涝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重点排查侵占河道、水毁工程修复、监测预警信息传递、水库防汛措施落实等薄弱环节;负责建设工程防汛排涝隐患排查整改治理,重点开展深基坑、地下停车场、塔吊等防汛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工作,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制定防汛应急预案;负责组织轨道交通管理单位开展防汛隐患排查和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工作。

新区城管交通局负责城镇排洪防涝沟渠、管涵、泵站等工程设施和下穿隧道、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等低洼易涝区域洪涝、城镇道路塌陷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国省道及地方道路沿线洪涝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

新区资源规划局负责高陡边坡、靠山临崖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口聚集区和重要基础设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

新区宣传文旅局负责旅游景区洪涝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

新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院校、学校、园所等区域洪涝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

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负责医院、站所等区域洪涝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

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危化、工贸等安全生产领域洪涝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

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负责所辖电网等洪涝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排查各类地下配电设施防涝隐患等。

防汛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本行业系统的防汛职责任务实际,开展洪涝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

各新城(园办)防指、各镇(街)要加强对本辖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洪涝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的领导组织和督促落实,确保各自辖区内排查工作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

四、排查重点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抓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排查。

(一)新区防指有关单位排查重点

1.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本行业领域内防汛隐患排查工作情况;

2.本系统、本部门开展学习反思国务院《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情况;

3.本系统、本部门防汛责任人落实情况;

4.本系统、本部门防汛专项预案制定情况;

5.本系统、本部门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开展情况。

(二)各新城(园办)防指、镇街排查重点

1.防汛抗旱指挥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1)理顺健全防汛抗旱体制机制情况;(2)防汛指挥机构、人员调整到位情况;(3)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2.开展学习反思国务院《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情况。

3.开展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情况。

(1)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落实情况;(2)各部门的行政、技术、管理责任人落实情况;(3)镇(街)、村(社区)和重要企事业单位的防汛机构、人员、责任落实情况;(4)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5)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编情况;(6)防汛抗旱物资、队伍准备情况。

4.防汛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1)组织开展汛前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情况,有人员转移任务的镇街要重点明确人员转移避险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去哪里、管得住”责任链条;(2)洪涝干旱灾害日常险情灾情巡查报告制度建立情况;(3)汛前安全大排查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

5.防汛抗旱基础能力提升情况

(1)宣传省人大颁布的《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情况;(2)防汛抗旱业务培训工作开展情况;(3)开展防汛抗旱公益宣传相关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省市统一部署要求,从思想上守住红线、兜住底线、压实责任,把洪涝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当做一项基础性、经常性、持续性的防灾减灾工作来抓,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夯实责任主体,确保洪涝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汛前洪涝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责任实,各单位要迅速组织排查整改治理同步开展、交叉进行,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摸清底数、识别风险、查清隐患,建立清单台账,逐项整改治理。

(三)对大排查活动中发现的各项风险隐患要建立整改治理台账,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可靠,同时要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对一时难以完成治理的要落实度汛方案。

(四)各单位要将排查重点形成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并与5月3日前报新区防汛办。

陕西省西咸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