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以下简称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等7类4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8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豆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糕点6批次、粮食加工品8批次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小菜鲜生食品经销部抽检的标称西安市沣东新城先锋酱菜园生产的糖醋蒜(生产日期:2023年01月01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19g/kg,标准值为≤1.0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市沣东新城先锋酱菜园于2023年2月24日提出复检,经复检机构: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11g/kg,复检不合格。
2.在西安瑞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张三福凉粉(购进日期:2023年01月12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893m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新城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相关新城分局按规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新城分局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