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根据2023年5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及2024年4月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规划许可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的意见》(陕自然资发〔2024〕75号)文件要求,制定了《西咸新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
二、编制依据
依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规划许可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在不影响周边交通组织、公共设施使用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景观环境、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对老旧小区微改造、城市公共空间服务功能提升等微更新项目,可纳入豁免清单管理。
《清单》参考了厦门、珠海、杭州、深圳等出台的同类政策文件,同时结合新区实际,形成了《西咸新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
三、主要内容
《清单》分两大类,共计11条。从豁免形式上分为无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免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无需办理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或其他法律法规,不属于规划领域范畴的情形,免于办理指原本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本着简化审批,提升管理效率的原则,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豁免。
从类别上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规划许可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分为老旧小区微改造、城市公共空间服务功能提升及微更新三大类。其中老旧小区微改造5项,如:老旧小区增设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及充换电设施、加装电梯等;城市公共空间服务功能提升2项,如环卫设施改造提升、公园绿地用地内建设雕塑移动厕所园林小品等建构筑物;微更新4项,如商业建筑内部的业态调整或者互换、加油站停车场设置一体化洗车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