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的通知

新区资源规划局(各新城、园办)工作部: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减少审批层级,提高审批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及《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规划许可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的意见》(陕自然资发〔2024〕75号),结合规划管理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西咸新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清单》适用范围为西咸新区直管区范围。

二、《清单》中列举的建(构)筑物类、设施设备类工程建设项目,在满足以下条件前提下,可不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二)不影响周边交通组织、公共设施使用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景观环境、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

三、《清单》分为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类:

(一)无需办理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或其他法律法规,不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免于办理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或其他法律法规,原本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本着简化审批,提升管理效率的原则,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豁免。

四、建设行为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建筑安全、城市市容容貌、户外广告、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五、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西咸新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pdf



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9日